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就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一案提起公诉。据悉,丁书苗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干预相关铁路项目招标,涉嫌非法经营数额1800亿余元。
据大陆媒体9月7日报道,北京市二中院于今年7月受理此案。目前该案开庭日期还未确定。据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间,现年58岁的丁书苗等人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其通过刘志军干预招标,先后帮助23家公司中标了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实际上,在2004年至2011年间,刘志军通过运作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项目等方式,帮助丁书苗及亲属获利39.76亿元。丁书苗执掌的博宥集团,涉足高铁设备、酒店、影视广告项目,该集团的不少生意,都能看到刘志军幕后操作的身影。
刘志军曾交代,他全力帮助丁书苗将企业做大做强,就是要把丁书苗的企业打造成自己仕途的经济基础,让丁书苗在他需要时,用钱为其铺路。为回报刘志军,丁羽心也确实多次拿钱,满足刘志军的权欲和色欲。证据显示,在2008年至2010年,刘志军就通过让丁书苗为其花钱的方式收受4900万元贿赂。在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的起诉内容中,丁书苗的名字出现了多达20次。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研究人员毛立新就刘、丁二人的合作模式称,"这是典型的把鱼养大再收竿。"与传统的请托一件事送一次钱不同,借助一个"影子傀儡"间接捞取好处的方式更加隐蔽。毛立新认为,在刘志军案中,由于不能证明丁书苗公司获利的30多亿最后转移到刘志军名下,因此检方无法以受贿追究责任,最后只能公诉刘志军滥用职权。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鹿鸣报道。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