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共司法体制下屡屡发生冤假错案,后却又发现再平反的案例,但往往很多当事人都已含冤去世。让人不得不深思,中共宪政体制不改,又将有多少人无辜枉死?
最近刚刚曝光的是引发一片热议的河北省王书金案,1994年,聂树斌被石家庄警方作为石家庄西郊一块玉米地的奸杀案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5年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而2005年1月,王书金在河南荥阳市接受警方盘查时,供述多起强奸杀人案,其中包括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西郊一块玉米地的奸杀案,为聂树斌鸣冤。此后,河北政法部门启动对聂树斌案核查,迄今已数年。
然而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并驳回王书金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处以死刑、并不承认枉判了聂树斌,令外界一片哗然。BBC评论表示,这真是只有在中国才能发生的怪事。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据《明报》统计,早在1987年,湖南麻阳屠夫滕兴善被指控涉嫌"杀人碎尸"杀死旅店女服务员小荣一案,两审均判死刑,两年后枪决。当事人滕兴善直至临刑前一直大喊:"我没有杀人!我是冤枉的!"1993年,"被杀"的石小荣返回老家。湖南高院再审案件后,宣判腾无罪,替他平反。
河南柘城赵作海在1999年被当局错判杀害农民赵作晌,逼迫赵作海9次认罪,法院2002底判赵死缓。2010年5月,死者赵作晌突然回家。河南高院承认赵案是刑讯逼供下的一宗错案,赵最终获释。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楼兰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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