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田学仁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正式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田学仁涉嫌在1995年至2011年间受贿近2000万元人民币。
本台9月2日综合消息,北京检方指控,田学仁在16年时间里,利用担任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分别为10人在企业经营、家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和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85次共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446万、美元209万,共计折合人民币 1919.3575万元。
相关证据显示,田学仁在长达十余年的官场生涯中,一直在持续收钱,最少的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最大的一笔为100万美元。收钱地点基本上都是其在长春市的3个家中、或其在吉林银行办公室、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检方确认的85次收钱中,其中至少有38次是在春节期间,19次发生在中秋节、五一节、元旦节和国庆节。
田学仁在2011年被调查,2012年7月遭开除党籍以及开除公职的处分。在今年3月召开的吉林省人大会议上,郭春生已经被罢免了人大代表资格。目前,田学仁正羁押于秦城监狱,等待受审。
66岁的田学仁是工人出身,由车间主任一步步走上仕途,曾任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延边自治州书记、吉林省常务副省长,还曾多年兼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吴家齐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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