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发生的深圳16岁少女 遭"男友"欺骗被轮奸案已大白。其中一名嫌疑人阿猛被抓获,其"男友"梁某和另一名嫌犯在逃。有民众称:天一效应!应判天一死刑立即执行!也有网友调侃:小伙伴们又犯错误了?呵呵!天一后继有人咯!
据大陆媒体10月7日报道,被抓嫌犯阿猛供认,事发前梁某带着三名老乡宵夜,用家乡话和三名老乡预谋将小丽灌醉,后被带到旅馆实施轮奸。目前,深圳警方宣布强奸(轮奸)罪名成立并已立案,3名嫌疑人中17岁主犯"阿猛"已被刑拘,而梁某及另一名嫌犯"阿南"在逃。
按刑法规定:犯二人以上轮奸的,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勇军称,此案中符合法律条文,构成两人以上轮奸。很可能涉案嫌疑人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轮奸案件的频频发生,有民众感叹:天一事件负面影响太大了!也有民众判断:我敢打赌,这个案件,只用天一案子的十分之一时间就判了。江苏宿迁网友@匿名认为:(这是)执法不严的结果。云南丽江网友匿名认为:(这是)毫无信仰毫无畏惧的结果。
2013年2月17日晚,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等五人与受害人杨某某在海淀区一酒吧内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后李天一等五人被拘留。由于李天一是富二代的"特殊"身份,案子进行了长达七个月的激烈诉讼,但在公众强烈谴责下,最终在2013年9月26日该五人因轮奸罪被判刑。其中李天一被判刑10年。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辛裴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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