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老龄化加速,媒体上不时有关于子女不赡养老年父母事件的报道。老年人向法庭状告子女没有尽到赡养老人责任的案子增加。专家呼吁,家庭养老责任主体应该过渡到国家或社会。
今年7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要赡养自己的父母。员工每年应该有20天假期来孝敬父母,给他们打电话,偕同配偶与子女看望他 们,在日常需求、健康、行政事务、社交、娱乐、体育和经济方面提供帮助。法律还禁止子女放弃或忽视父母。违法者将面临经济处罚,累犯者甚至会遭受刑事处 罚。
据美联社的报道,如果政府必须以法律形式来保护老年人权益,这意味着中国家庭已经失去了尊敬长辈的价值观,发生这种情况,是由于过去30年中国的社会变革摧毁了儒家社会的传统价值观。实际上,在中国大陆,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处境艰难,可能得照顾四位老人和 两个孩子。不仅经济负担重,关怀的精神负担也很大。
海外中文网络杂志《中国事务》的主编伍凡认为,中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好几个严重问题:现有养老制度都是地区性的,没有全国性系统;第二,工人和企业工作人员,现在为养老金上缴的钱,是他们薪水的28%,非常高。而公务员和政府的官员是一分钱也不上缴;第三,当拿退休金的时候,公务员拿的比任何人都要高出三倍到四倍;第四,现在各地区的养老保险金没有严格的控制,归民政部管,任何一个地方政府、地方单位就可以下令民政部门就可以动用这个钱。现在所缴纳的这些钱已经被被贪污了,已经亏空。现在缴纳的人三十年后要想拿钱是拿不到的!"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张翠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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