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号,广州海珠区法院判"房叔"蔡彬受贿罪成立,获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收缴非法收入与罚款335万元。
原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月薪约1万元。2012年10月被爆全家拥有22套房产, 7000多平方米面积,消息得到了番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证实后,网民称蔡彬为"房叔"。然而,12号的庭审中只提及2套房产,引起民众怀疑。
蔡彬受到"双规"后,今年7月底,海珠区法院一审时,检方以受贿罪指控蔡彬涉嫌受贿275万元, "房叔"以低投资入股超高比例分红方式收取贿赂。
1998年至2002年间,蔡彬收取陈俊杰、刘展文20万元贿赂。 2000年,蔡彬与陈俊杰、刘展文联手经营沙湾大众汽车修配厂,之后"房叔"抽走了60万元出资并利用职务之便为汽修厂非法谋利,2003至2005年间,共收超高"红利"贿赂126万元。
2003年至2012年间,蔡彬从蔡杰良处以低投资、超高"红利"从中收贿92万元。从2004年至2011年,蔡彬利用职权为蔡杰良的停车场谋取非法利益而收贿8万元。
判决结束了,但是这位"房叔"认为量刑过重,可能会与律师商讨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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