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

希望之声: 刘虎首会律师 “难以接受”被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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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首会律师 "难以接受"被捕罪名
Oct 13th 2013, 19:19

10月11日,因为用个人微博实名举报涉嫌犯罪的官员而被拘捕的新快报记者刘虎,首次会见北京律师周泽。刘虎表示,自己所为是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并对检察院由此将其批捕 "难以接受",希望律师继续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本台消息,用个人微博实名举报涉嫌犯罪官员的新快报记者刘虎,以涉嫌诽谤罪被批捕。他11日首次与律师周泽会见后,周泽在博客中转述,刘虎认为,"自己是进行正常的舆论监督,而无意诽谤任何人"。他对自己微博的舆论监督功能感到骄傲,称其微博在安顺市长买官、上海法官嫖娼等等新闻事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诉案件当公诉案件办 程序违法

周泽引述刘虎的谈话内容提到,在侦查期间,提审他的警官多次跟他说,他微博很多转发超过500次,符合"情节严重"的诽谤罪入罪标准。他所说就是今年9月9日,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简称: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周泽指,当局是以两高新司法解释的"诽谤罪"自诉入罪标准将其批捕。

然而,媒体人盛大林质疑,刘虎批捕涉嫌的诽谤罪是自诉罪,应由受害者本人起诉,只有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他说,刘虎到底做了什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的事情?

周泽也表示,检察院以诽谤罪对其批捕,是将自诉案件当公诉案件办,程序上是违法的。如果检察院认为其构成诽谤犯罪(自诉),应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让受害人去自诉。周泽表示,他将专门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

另外,刘虎还指,他的提审警官和检察官都对他说过,举报官员应该通过"正当途径",向纪检部门举报。意思似乎是通过微博批评、检举官员的问题是不正当的。不过,他不同意这种看法。刘虎对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对其批捕,表示"难以接受",希望律师继续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怀疑中共蓄意打压

刘虎是中共掀起打击网络谣言运动后被正式起诉的第一名职业记者,加上将引用两高的新解释作为入罪标准,此案在中国新闻界引起了许多质疑和反思——为什么举报人要被拘捕,违法者稳坐钓鱼台?

而且,网络行业人士胡宁发现,中共警察所提及的500次转载数目古怪,质疑500次是否属实。他指出,点开新浪微博话题"刘虎被批捕",看了搜出来的相关微博下的评论,比转发量500次少很多,且都是些名称诡异、无认证、甚至连头像都没有的用户所留,立场还出奇地一致。

刘虎的律师表示,归根到底,刘虎被拘捕是因其通过微博披露多位副部级干部及其他一些地方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

刘虎于今年7月29日在自己的微博上,实名举报现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担任重庆市委常委及万州区委书记期间,有"严重渎职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并要求中纪委对其进行调查。

8月23日,刘虎被北京警方从重庆的家中带走;8月24日,被北京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30日被正式批捕,罪名不再是刑拘时的"寻衅滋事",而变成了"诽谤"。

刘虎举报的高官还包括贵州省公安厅原厅长、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崔亚东、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李清报道

责任编辑:林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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